经营范围变更变动日期:2026-01-04
【变动前】
影视、文化、体育、传媒、动漫、游戏项目的投资、开发、咨询;对其他企业和项目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变动后】
一般项目:电影摄制服务,文艺创作,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版权代理,文化场馆管理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广告发布,广告制作,体育经纪人服务,体育竞赛组织,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数字技术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电视剧制作,电视剧发行,音像制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营业性演出,演出场所经营,网络文化经营,演出经纪,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食品经营管理,建设工程施工,舞台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