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问询监管关注公告日:2024-09-11,原因:你自2018年12月5日至今担任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豪新材”)的独立董事。你的亲属冷金峰于2024年7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买入逸豪新材股票12,200股,买入金额269,041.26元,7月11日卖出逸豪新材股票12,200股,卖出金额272,975.38元。上述买入和卖出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相关收益已上缴逸豪新材。你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能督促近亲属合规交易逸豪新材股票,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3.1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