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问询监管关注公告日:2024-12-13,原因:2024年8月1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你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2020年至今收入确认中涉及“总额法”和“净额法”的适用性进行自查,将涉及委托已出售前子公司进行现场服务的业务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其中,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分别调减营业收入2,529万元、2,351万元、1,589万元、694万元、44万元,调整金额占更正前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35%、9.12%、6.17%、3.16%、1.52%。你公司前期披露的定期报告财务数据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