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问询监管关注公告日:2023-04-20,原因:2023年4月20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显示,2020年至2021年,你公司以预付货款、预付设备款等名义将公司资金实际提供给控股股东刘梦龙使用,你公司未在相应年报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同时,2019年至2021年,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的部分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收入成本确认缺乏依据,导致你公司相应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深圳证监局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我部对此表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