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问询监管关注公告日:2024-03-04,原因:根据陕西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陕证监措施字[2024]2号)所查明的事实:你公司下属子公司西安明德理工学院新功能区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约7.3亿元(一期项目2.83亿元,二期项目4.47亿元),达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经查,一期项目于2021年9月开始建设,二期项目于2022年9月开始建设,但你公司迟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西安明德理工学院新功能区的议案》,迟至2023年3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西安明德理工学院新功能区二期的议案》。你公司未及时审议并披露前述重大投资项目,你公司董事局主席兼总裁袁汉源、董事会秘书闫凯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