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拟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增持】2024年11月,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盛泰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且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增持资金为宁波盛泰自有资金与专项贷款相结合的方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于2024年11月15日向宁波盛泰出具了《贷款承诺函》,贷款额度为最高不超过4,900万元人民币(最终贷款金额以实际增持金额为准)。除上述贷款外,本次增持股份的其余资金为宁波盛泰自有资金。
更新时间:2024-11-19 09: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