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业务】公司是一家主营工业园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节能环保型企业。公司提供的主要产品是蒸汽与电力。公司生产的蒸汽向工业园区内的工业用户供应;电力直接出售给国家电网公司。公司是浙江省较早建成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环保节能型企业。公司一直立足于长三角区域进行热电联产项目的开发、投资和运营管理。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发展成为业务集热电联产、热力供应、煤炭经营于一体,地域覆盖上海、杭州、丽水、湖州、绍兴、宁波、舟山等各地工业园区的多元化、跨地区企业集团。
更新时间:2024-04-30 10:46:40
【拟收购杭州临安绿能环保发电51%股权(终止)】2024年4月,自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框架协议》以来,公司派出工作人员并委托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的尽职调查,并就交易条件与交易对方进行磋商。经充分论证分析后,交易各方认为本次收购交易条件尚未成熟,交易各方未就交易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基于审慎原则并综合考虑公司及本次收购实际情况等因素,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收购并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书之终止协议》。(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与杭州新世纪能源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将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书》(简称“《框架协议》”),公司拟通过现金方式收购杭州新世纪能源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临安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51%股权,交易价格将在进行股权价值评估的基础上进行协商,支付方式以后续双方所签署的收购合同约定为准。)
更新时间:2024-04-30 10:46:38
【拟收购杭州临安绿能环保发电公司51%股权】2023年10月,公司(乙方,受让方)拟与杭州新世纪能源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甲方,转让方)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书,公司拟收购甲方所持有的杭州临安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目标公司)51%股权。杭州临安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主要从事热力生产和供应、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安全环保的焚烧处理工艺对垃圾、固体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处理,为用户提供供电、供汽服务。若完成本次股权收购事宜,将扩大公司的业务领域,从传统热电联产行业扩大到垃圾焚烧发电、生物质发电行业。
更新时间:2024-01-29 14:20:45
【热电联产行业优势】热电联产是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属于鼓励和支持的类别,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热电联产具有能源梯级利用优势,高效、环保、节能,可以大幅降低单位发电量的二氧化碳排放。同时,集中供热是高效的工业园区用热方式,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更新时间:2024-01-29 14:00:03
【管理和技术优势】热电集团具有超过40年的热电联产经营历史,积累及沉淀了良好的能源环保服务运营管理模式,有利于企业的长久发展。公司致力打造成国内一流清洁能源综合服务商,将管理优势转化成发展动力。公司是国内首批引进循环流化床技术的供热企业,在目前控股参股的燃煤热电企业中实现了成功运用,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能源利用体系,公司经营层通过精细化生产运营管理和节能技改,不断挖潜增效,公司发电煤耗、供热煤耗、发电汽耗率、综合热效率等技术指标始终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更新时间:2024-01-29 13:59:35
【电力销售模式】公司电力产品直接销售给国家电网公司。公司下属热电厂与当地国网供电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根据合同将热电项目所发电量并入指定的并网点,实现电量交割与销售。根据《热电联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电网企业优先为背压热电联产机组提供电网接入服务,热电联产机组所发电量按“以热定电”原则全额优先上网、结算。分布式光伏发电,根据“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原则,所发电量除了销售给光伏所在企业使用外,余电销售给国家电网公司。
更新时间:2024-01-29 13:59:03
【蒸汽销售模式】公司蒸汽产品的主要用户为园区的工业用户。公司与热用户签订《供用热合同》,通过蒸汽管网向用户输送生产的蒸汽以实现销售。蒸汽价格按照煤热(气)价格联动机制,并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协商确定。
更新时间:2024-01-29 13:58:39
【煤炭贸易销售模式】目前,公司煤炭贸易销售模式主要有两种:①公司与参股公司上虞杭协签署《供煤协议》,由公司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运输到厂,经上虞杭协验收入库后实现销售。②公司与其他客户签署《煤炭购销合同》,待公司采购煤炭到港后,通过客户自提实现销售。
更新时间:2024-01-29 13:56:42
【区位及先发优势】公司是浙江省较早建成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环保节能型企业。公司一直致力于热电联产项目的开发、投资和运营管理。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发展成为业务集热电联产、热力供应、煤炭经营于一体,地域覆盖上海、杭州、丽水、湖州、绍兴、宁波、舟山等各地工业园区的多元化、跨地区企业集团。经济发达地区工业企业分布集中,各类企业对热力旺盛的需求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充分的保障。公司控股、参股的热电厂覆盖多个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随着企业不断迁入园区,以及园区现有企业的业务发展,公司客户用汽需求预计有望不断增长。
更新时间:2024-01-29 13:51:07
【“煤电+固废”耦合发电项目】2022年12月,公司拟暂缓实施“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将该项目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6,689.13万元及截至2022年11月30日该项目在专户产生的利息224.40万元,合计6,913.53万元投入到全资子公司天子湖热电,专项用于“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的实施。本项目实施“煤电+固废”耦合发电、供热技改路线,对原有燃煤锅炉及配套辅助设施进行技改,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置前述固体废弃物,建设适当规模的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电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预计可实现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因采用先进的脱硫、除尘、脱硝技术和严格的水土保持、生态保护措施,节能减排,有助于实现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集中供热、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
更新时间:2023-12-14 14:02:35
【控股股东变更为能源集团】2023年3月,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完成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1.63%(计24660万股)无偿划转至杭州城投全资子公司杭州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能源集团”)。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实施使公司控股股东由杭州城投变更为能源集团,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宜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实控人为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3-12-14 14:02:14
【节能降耗】《浙江省节能降耗和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十四五”规划》提出,“力争到2025年,火电厂平均供电标准煤耗下降至295克/千瓦时,热电联产企业平均供电标准煤耗下降至260克/千瓦时。”浙江省全省发电和供热用煤量2025年与2020年基本持平。公司2021年供电标准煤耗为162克/千瓦时,低于浙江省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到2025年热电联产企业平均煤耗降至260克/千瓦时。“双碳”政策给热电行业带来压力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投资机会。例如生物质热电、光热热电项目等,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更新时间:2022-07-12 10: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