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理由: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文化消费、教育服务、现代物流及其他文化相关业务等。本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为: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珠宝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教材教辅、教育装备的批发零售;林业产品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的批发零售;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用品批发零售;广告业;自有房屋租赁;自有物业管理;物流(除专营);其他仓储业(除危险仓储服务)。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内蒙古新华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