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股份】2024年2月,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施琼先生提议公司使用公司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或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150%;本次回购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更新时间:2024-02-07 09: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