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理由:2023年1月,根据法院裁定批准的《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16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重庆燃气41.07%股权,即全部645,420,000股股份,将抵偿给相应债权人,重庆能源将不再持有重庆燃气股份,重庆能源对重庆燃气的控制权和股票表决权同时失去,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重庆燃气现第二大股东华润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第三大股东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系一致行动人,均为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被动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权615,589,330股,持股比例约39.17%,华润燃气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重庆市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