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理由:百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百联集团控股)目前已经改名为“百联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其下属企业中仅有其全资子公司-安付宝商务有限公司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目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安付宝商务有限公司持有《业务支付许可证》,可以从事包括: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上海地区)、互联网支付(全国)、移动支付(全国)、电话支付(全国)。联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联华超市控股)目前不持有《业务支付许可证》,不能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百联集团将遵守原有承诺:如上市公司有意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百联集团将百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现“百联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注入上市公司。2023年报披露,公司直接间接持有百联金融服务有限公司17.647%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