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理由:2022年10月,冀中股份与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冀中股份向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部381,262,977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56.04%。2024年2月13日,本次股份转让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