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理由:2023年10月,公司与杭州师腾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波硕清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日签订《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各方拟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5,500万元,占比55%;师腾出资3,500万元,占比35%;宁波硕清出资1,000万元,占比10%。合资公司成立后,将主要从事储能及新能源汽车电池制造、集成、销售;电池零配件、附件生产销售及其它关联技术开发和业务拓展。本次投资是公司基于战略规划所做的审慎决策,实施本次投资是为推动主业延伸,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利于打造公司第二增长曲线,推动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