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理由:2024年7月31日,为了推动上市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健伟分别与邵健锋、深圳市圆安贵投资、邵泽天、詹保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约定向上述各方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后邵健伟不再拥有上市公司任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若上述协议转让全部完成,邵健锋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4,125,34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00%),通过圆安贵投资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12%),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84,125,344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27.12%。届时邵健锋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圆安贵投资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邵健锋和圆安贵投资受让邵健伟所持合计21.60%股份构成管理层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