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理由:2025年12月,控股股东浙江诚锋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董剑刚、宁波锋驰投资、厉彩霞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协议,约定诚锋投资向优必选协议转让上市公司合计65,529,90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9%)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7.72元,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1,161,189,934.32元。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优必选及/或其指定主体向上市公司除受让方以外的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28,45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02%)。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及表决权放弃后,优必选将拥有上市公司29.99%的股份及该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由诚锋投资变更为优必选,实际控制人由董剑刚变更为周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