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理由:近日,公司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李庆跃先生通知,获悉其与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李庆跃先生拟将其持有的145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9562%)作价90915000万元(每股6.27元,为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的90.09%)转让给宁波宁聚。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前,李庆跃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方彩珍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268121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424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李庆跃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仍持有公司股份1818121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4684%。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将发生变更,由李庆跃先生变更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