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股份】2024年10月,公司收到中国银行石家庄分行出具的《实质性贷款承诺函》,中国银行石家庄分行承诺为公司提供6,000万元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股票回购。2024年10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83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更新时间:2024-10-25 08: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