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理由:2024年10月,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签署了《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增持业务专项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4,000万元整,借款期限12个月。2024年10月,公司拟使用专项贷款资金、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合法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再次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9.00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