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理由:2024年9月,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烟台国丰完成将冰轮控股持有的全部本公司102,790,679股股份(占公司目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3.46%)无偿划转至烟台国丰;将烟台国盛持有的全部本公司71,701,983股股份(占公司目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9.39%)无偿划转至国泰诚丰。上述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烟台国丰持有公司102,790,67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46%,国泰诚丰持有公司71,701,98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39%。烟台国丰、国泰诚丰与烟台冰轮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94,883,70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42%)仍为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69,376,365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5.27%。公司的控股股东由冰轮控股变更为烟台国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