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数代码 |
994337 |
指数名称 |
可燃冰 |
指数类别 |
股票类 |
创建人 |
大智慧 |
指数基期 |
2017-05-18 |
指数基点 |
3090.14 |
计算价格 |
收盘价 |
加权方式 |
派氏加权 |
停牌复牌调整 |
否 |
指数简介 |
可燃冰指数,是大智慧公司编制,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全部上市股票为计算范围,选择主营业务中与可燃冰相关的上市公司作为成分股,采用派氏加权进行编制的指数 |
选样空间 |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全部上市股票。 |
成份股的选择 |
可燃冰板块把主营业务产品与可燃冰有关的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具有可燃冰背景的上市公司收入其中。 |
指数计算 |
∑(成分股实时成交价格×成分股权数)
实时指数=上一交易日收市指数× ━━━━━━━━━━━━━━━━━━
∑(成分股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成分股权数)
在上述公式中,分子和分母中同一样本股的权数相同,为该样本股的最新自由流通股数。分子中的乘积是样本股的实时流通市值,分母中的乘积是样本股的上一交易日收市流通市值,∑是指对纳入指数计算的样本股的流通市值进行汇总。
每个交易日集合竞价开市后用样本股的开市价计算开市指数,其后在交易时间内用样本股的实时成交价计算实时指数,收市后用样本股的收市价计算收市指数。
样本股当日无成交的,取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样本股暂停交易的,取最近成交价。 |
成分股定期调整 |
1、指数成份股原则上每半年调整一次,一般为5月初和11月初实施调整。
2、每次调整的比例不超过10%。
3、最近一次财务报告亏损的股票原则上不进入新选样本,除非该股票影响指数的代表性。 |
成分股临时调整 |
1、对于增发、重组和合并等行为导致主营业务发生变化,符合进入条件的,处理方式和新发行股票一致;
2、如果成份股公司申请破产,尽快将其从指数中删除,产生的样本股空缺由备选名单中排名最高的股票填补。
3、当样本股公司退市或暂停上市时,自退市或暂停上市之日起,将其从指数样本中剔除,由备选样本中排名最高的股票替代。 |
指数的修正调整 |
可燃冰指数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当样本股名单、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或样本股的调整市值出现非交易因素变动时,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数, 以保证指数的连续性。
修正公式为:
修正前的调整市值 修正后的调整市值
━━━━━━━━ = ━━━━━━━━
原除数 新除数
其中,修正后的调整市值=修正前的调整市值+新增(减)调整市值;由此公式得出新除数(即修正后的权后的股本数+修正前调整市值(不含除权股除数,又称新基期),并据此计算指数。
需要修正的情况包括:
1、除息:凡有样本股除息(分红派息),指数不予修正,任其自然回落;
2、除权:凡有样本股送股或配股,在样本股的除权基准日前修正指数。修正后调整市值=除权报价×除票);
3、停牌:当某一样本股停牌,取其最后成交价计算指数,直至复牌;
4、摘牌:凡有样本股摘牌(终止交易),在其摘牌日前进行指数修正;
5、股本变动:凡有样本股发生股本变动(如增发新股、配股上市、内部职工股上市引起的股本变化等),在样本股的股本变动日前修正指数;
6、成份股名单发生变动时,在变动日前修正指数;
7、停市:部分样本股停市时,指数照常计算;全部样本股停市时,指数停止计算。
新股上市加入间隔天数: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