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板块包括地下管廊及海绵城市相关个股。按照国务院要求,计划用10年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地下管线体系,提出在36个大中城市开展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程。机构预计,城市地下管网建设预计将带来4000亿至5000亿元投资,对经济增长起到重要支撑作用,并给管网材料、安全监测和综合管廊工程等行业,带来快速扩容机遇。
(2)2015年10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2015年9月29日国务院常会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部署加快雨水蓄排顺畅合利用的海绵城市建设,有效推进新型城镇化。
(3)2015年4月,财政部网站正式公布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名单:迁安、白城、镇江、嘉兴、池州、厦门、萍乡、济南、鹤壁、武汉、常德、南宁、重庆、遂宁、贵安新区和西咸新区。2014年12月,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中央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一定三年,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试点城市应将城市建设成具有吸水、蓄水、净水、和释水功能的海绵体。
(4)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也称为综合管沟或共同沟,是在城市地下建造市政公用隧道空间,将电力、通信、供水等的两种以上市政公用管线,根据规划的要求集中铺设在一个构筑物内。同时设置专门的人员出入口、检修口、材料吊装口、管线分支口、进排风口以及防灾监测控制系统等设备,对地下管线实施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地下综合管廊具有承载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节约城市土地资源、减少城市道路开挖、改善道路交通状况、延长市政管线寿命、节约地下空间资源、预留发展空间、提高城市防灾能力等突出优点。
(5)海绵城市是以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为基础,以防洪排涝体系为支撑,使城市像海绵一样,能够减缓或降低自然灾害和环境变化的影响,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境。海绵城市建设以水为主线,以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为载体,构建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增强城市水安全保障能力和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有望提升项目建设的上下游企业发展前景构和业绩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