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转让0.91亿股,占总股本7.37%,受让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304.18万股)0.25%、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598.61万股)0.49%、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7.27万股)0.1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141.75万股)0.1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442.9万股)0.3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815.35万股)0.6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沾益支行(297.18万股)0.2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895.87万股)0.73%、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8万股)0.16%、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870.79万股)0.7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80.29万股)0.07%、浙江东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6.38万股)0.0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11亿股)0.85%、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35.34万股)0.11%、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68.25万股)0.0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893.97万股)0.7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1亿股)0.8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0.11亿股)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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