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11.61亿股,占总股本74.01%,受让方: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0.13亿股)0.8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0.53亿股)3.36%、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9.3亿股)59.3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0.49亿股)3.14%、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46亿股)2.9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0.11亿股)0.7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0.11亿股)0.72%、泸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46万股)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0.33亿股)2.11%、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0.14亿股)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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