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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腾科技(688420)融资融券大宗交易查询

 
沪深个股板块DDE历史数据查询:    
 

◆融资融劵◆

截止日期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量(万股) 融劵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
2026-05-22 4241.43 491.38 0 0 0
2026-05-21 4253.91 744.98 0 0 0
2026-05-20 4133.19 724.60 0 0 0
2026-05-19 3932.10 519.17 0 0 0
2026-05-18 3710.68 400.72 0 0 0
2026-05-15 3643.48 255.87 0 0 0
2026-05-14 3656.89 188.78 0 0 0
2026-05-13 3832.73 459.36 0 0 0
2026-05-12 3841.93 609.83 0 0 0
2026-05-11 4642.89 486.26 0 0 0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收盘价 涨跌幅 限售股

(万股)

非限售股

(万股)

可出借股份

(万股)

出借余量

(万股)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序号 机构类型 持股家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流通股(%)
2026-03-31 1 其他 4 605.21 14.500
2025-12-31 1 其他 4 705.05 16.892
2 基金 77 211.20 5.060
2025-09-30 1 其他 4 647.30 18.977
2 基金 1 35.90 1.053
2025-06-30 1 其他 5 738.23 21.643
2 基金 51 95.26 2.793
2025-03-31 1 其他 5 828.96 24.303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持股数量(万股) 持仓金额(万元) 占流通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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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价格(元) 当日收盘 溢价率 成交量(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
20240306 20.60 22.56 -8.69 17.86 367.92

买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浒山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证券营业部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2026-05-07 处罚类型 通报批评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美腾科技:关于对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文单位 上海证券交易所 来源 上海交易所
处罚对象 李太友,梁兴国,王元伟,陈宇硕,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24-05-16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美腾科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因非本公司事项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发文单位 河北证监局 来源 上海交易所
处罚对象 魏会生
公告日期 2021-06-28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兴县分公司受到兴县国家税务局处罚(兴县国税简罚[2018]72号)
发文单位 兴县国家税务局 来源 上海交易所
处罚对象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兴县分公司

美腾科技:关于对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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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交易所2026-05-07

处罚对象:

李太友,梁兴国,王元伟,陈宇硕,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6〕67 号
────────────────────────
关于对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
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当事人: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美腾科技,A
股证券代码:688420;
李太友,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梁兴国,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
王元伟,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陈宇硕,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第1页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经查明,2026 年 1 月 17 日,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披露《2025 年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 2025 年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
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 2,245.51 万元到 2,852.85 万元,同比减
少 55.21%到 70.1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
1,636.67 万元到 1,810.79 万元,同比减少 75.81%到 83.87%。
2026 年 2 月 28 日,公司披露《2025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显
示,2025 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为 1,397.52 万元,较上年度同
比下降 65.64%,实现扣非后净利润为 441.49 万元,较上年度同
比下降 79.55%。
2026 年 4 月 1 日,公司披露《2025 年度业绩快报暨业绩预
告更正公告》显示,修正后的归母净利润为-564.79 万元,比修
正前减少 1,962.31 万元,减幅为 140.41%;修正后的扣非后净利
润为-1,471.65 万元,比修正前减少 1,913.14万元,减幅为 433.34%。
更正原因为,随着年度审计工作的推进及主要销售项目期后获取
的进一步信息,经与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审慎评估客户信用风
险,基于谨慎性原则补充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2,190.83 万元。
二、责任认定和处分决定
(一)责任认定
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
第2页
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不准确,
归母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均由正转负,且相关更正公告披露不
及时,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5.1.2 条、第 5.1.4 条、第 6.2.4
条、第 6.2.6 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李太友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
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梁兴国作为公司经营管理具体负责
人,时任财务总监王元伟作为公司财务事项具体负责人,时任董
事会秘书陈宇硕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上述人员未
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 1.4 条、第 4.2.1 条、第 4.2.4 条、第 4.2.5 条、第 5.1.2
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
书》中作出的承诺。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事项,规定期限内,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均
回复无异议。
(二)纪律处分决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
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 14.2.1 条、第 14.2.3 条、第 14.2.5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本所
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第3页
对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李太友、时任总
经理梁兴国、时任财务总监王元伟、时任董事会秘书陈宇硕予以
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
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
你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
整改,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
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
书后一个月内,向本所提交经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的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
再次发生。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
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6 年 4 月 30 日
第4页

美腾科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因非本公司事项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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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交易所2024-05-16

处罚对象:

魏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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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20        证券简称:美腾科技公告编号:2024-030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因非本公司事项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独立董事
魏会生先生告知,其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
书》([2024]13 号),因其在担任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股份”)
独立董事期间,汇金股份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决定对魏会生先生给
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与本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兴县分公司受到兴县国家税务局处罚(兴县国税简罚[2018]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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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交易所2021-06-28

处罚对象: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兴县分公司

2018年1月18日,兴县分公司收到兴县国家税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兴县国税简罚〔2018〕72号),因其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擅自改动税控装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被处以罚款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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