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海南橡胶(601118)融资融券大宗交易查询

 
沪深个股板块DDE历史数据查询:    
 

◆融资融劵◆

截止日期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量(万股) 融劵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
2025-12-05 88516.37 4421.88 111.04 650.69 0.33
2025-12-04 88307.48 5268.02 110.74 631.22 1.14
2025-12-03 87710.11 9389.59 135.65 804.40 45.70
2025-12-02 83788.40 4898.55 91.18 542.52 11.79
2025-12-01 83803.18 5873.23 86.77 512.81 18.98
2025-11-28 81509.30 6975.49 100.14 609.85 56.54
2025-11-27 83418.64 3190.51 43.63 245.64 0.29
2025-11-26 85465.50 4727.18 62.90 362.95 9.83
2025-11-25 84669.96 5104.93 57.08 326.51 0.97
2025-11-24 82140.27 3311.28 57.33 326.22 3.09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收盘价 涨跌幅 限售股

(万股)

非限售股

(万股)

可出借股份

(万股)

出借余量

(万股)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序号 机构类型 持股家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流通股(%)
2025-09-30 1 其他 3 279984.79 65.426
2 基金 12 16138.29 3.771
2025-06-30 1 其他 5 280790.55 65.614
2 基金 147 15198.95 3.552
2025-03-31 1 其他 3 279105.53 65.220
2 基金 10 19624.47 4.586
2024-12-31 1 其他 8 281994.57 65.895
2 基金 139 25962.63 6.067
3 保险 1 1499.03 0.350
2024-09-30 1 其他 4 283907.96 66.343
2 基金 14 21715.47 5.074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持股数量(万股) 持仓金额(万元) 占流通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x

◆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价格(元) 当日收盘 溢价率 成交量(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
20200525 4.95 5.19 -4.62 130.00 643.50

买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卖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院南路证券营业部

20200522 5.00 5.30 -5.66 300.00 1500.00

买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卖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院南路证券营业部

20190918 4.71 4.71 0 64.00 301.44

买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雍和宫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院南路证券营业部

20190812 4.72 4.75 -0.63 200.00 944.00

买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雍和宫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院南路证券营业部

20190812 4.22 4.75 -11.16 602.49 2542.50

买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月坛南街证券营业部

卖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月坛南街证券营业部

20190809 4.38 4.69 -6.61 980.00 4292.40

买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月坛南街证券营业部

卖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月坛南街证券营业部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2024-10-23 处罚类型 通报批评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海南橡胶:关于对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文单位 上海证券交易所 来源 上海交易所
处罚对象 姜宏涛,孙卫良,李奇胜,李超,王任飞,王劲,王天明,艾轶伦,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22-06-09 处罚类型 通报批评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海南橡胶:关于对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文单位 上海证券交易所 来源 上海交易所
处罚对象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橡胶:关于对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x

来源:上海交易所2024-10-23

处罚对象:

姜宏涛,孙卫良,李奇胜,李超,王任飞,王劲,王天明,艾轶伦,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4〕190 号
────────────────────────
关于对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
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当事人: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海南
橡胶,A 股证券代码:601118;
王任飞,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艾轶伦,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李奇胜,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
李超,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
姜宏涛,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
王天明,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
王劲,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孙卫良,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海南天然橡胶产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2024〕26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海南天然橡胶产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橡胶或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海南橡胶
的橡胶产品盘亏,公司对其相关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并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导致海南橡胶相关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根据上述公告,公司在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
中,发现部分存货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经过现场盘点和核查,
确认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公司橡胶产品实际库存 9.66 万吨,
盘亏 1.76 万吨,其中全乳胶盘亏 1.72 万吨,高氨浓缩乳胶盘亏
0.04 万吨。公司将存货损失时间追溯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并
采用追溯重述法对 2017—2022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
更正。
上述差错更正后,公司 2017—2022 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中,
分别调减存货 21,035.30 万元、21,035.30 万元、14,335.94 万元、
879.60 万元、8,930.00 万元、19,954.19 万元,分别占调整前相应
金额的 12.06%、15.09%、10.04%、0.60%、5.92%、11.46%;
2019—2021 年度合并利润表中,分别调减营业收入 5,528.90 万
元、21,221.06 万元、12,532.57 万元,分别占调整前相应金额的
0.4%、1.35%、0.82%;调减营业成本 5,528.90 万元、21,221.06
万元、12,532.57 万元,分别占调整前相应金额的 0.43%、1.43%、
0.85%。2022 年度合并利润表中,分别调增资产减值损失、利润
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81.11 万元、
1,081.11 万元、810.83 万元、810.83 万元,分别占调整前相应金
额的 7.64%、15.23%、21.14%、11.87%。
二、责任认定和处分决定
(一)责任认定
定期报告是投资者高度关注的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
者决策产生重要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财务数据进
行客观、谨慎地核算并披露。公司多期定期报告相关财务信息披
露不准确,影响投资者的知情权。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
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2.1.4 条等
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根据《警示函》认定,时任董事长王任飞、艾
轶伦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李
奇胜、李超、姜宏涛、王天明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具体负责人,
时任财务总监王劲、孙卫良作为公司财务管理的具体负责人,未
勤勉尽责,对任期内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
规则》第 2.1.2 条、第 4.3.1 条、第 4.3.5 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事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均无异议。
(二)纪律处分决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
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3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
等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王任
飞、艾轶伦,时任总经理李奇胜、李超、姜宏涛、王天明,时任
财务总监王劲、孙卫良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
司诚信档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
你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采
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
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
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
作水平。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本所提交经全
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董监高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
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监高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
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 年 10 月 21 日

海南橡胶:关于对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x

来源:上海交易所2022-06-09

处罚对象: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 2022〕 77 号
───────────────
关于对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当事人: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证券简称:海南
橡胶, A 股证券代码: 601118。
根据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关于对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22〕 1 号)查明的
-2-
事实,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子公司上海龙橡国际贸易公司(以下简称龙橡公司)于 2016 年
至 2017 年发生多笔货权转移业务,相关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 2016 年虚增收入金额 27,249.65 万元,占当
期营业收入比例为 3.07%,虚减利润总额 308.44 万元,占当期
利润总额(按绝对值计算)比例为 3.50%; 2017 年虚增收入金额
45,001.97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 4.16%,虚减利润总额
704.64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按绝对值计算)比例为 2.72%。
定期报告是投资者全面获取公司经营运作信息的重要信息
披露文件,为投资者高度关注,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及投资者决
策产生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财务数据进行客观、
谨慎地核算并披露。公司在不具有商业实质的情况下进行会计处
理,导致多期年度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真实,违反了《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第 2.1 条、第 2.5 条等有关规定。
公司在异议回复中提出如下申辩理由:一是违规事项主要是
由于龙橡公司相关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开展业务、谋取私利的
个人违法违纪行为,公司不存在主观故意。公司已将龙橡公司时
任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部部长等人的违规违纪线索移交海南
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纪委,由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
-3-
团有限公司原纪委对相关人员立案审查,已分别给予开除党籍、
辞退等处分处理。相关人员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问题和线索已移
交司法。二是违规事项未造成重大影响,导致公司 2016 至 2017
年发生虚增收入情况并造成出现虚减利润的情况,但占比较小,
公司股票价格和成交量没有异常波动,也没有从违规贸易业务中
获利,未给中小股东及上市公司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三是公司
积极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修订完善现有管理制度,已落实整改,
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对于上述申辩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认为
不能成立。子公司财务信息是公司定期报告的重要内容,公司应
对子公司实行有效的管理控制,保证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根据相关行政监管措施查明的事实,公司子公司于
2016 年至 2017 年发生多笔不具有商业实质的交易行为,导致公
司年度报告连续两年存在虚假记载,公司未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
业绩进行客观、谨慎地核算并披露,违规事实清楚。违规行为系
子公司人员违规导致、已进行内部处理等不能成为减免责任的合
理理由。本次纪律处分已综合考虑违规事实对关键财务指标的影
响程度、差错金额大小、占比等情节, 对违规未造成重大影响等
异议理由不予采纳。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
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6.2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
-4-
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第 2 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有关规定,本所作
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予
以通报批评。对于公司违规行为涉及的责任人,本所已根据业务
规则就其违规事实及情节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
司诚信档案。
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二二年六月七日
有问题请联系 767871486@gmail.com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
查股网以"免费 简单 客观 实用"为原则,致力于为广大股民提供最有价值和实用的股票数据作参考!
Copyright 2007-2025
www.chaguwang.cn 查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