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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A股 600663 证券简称:陆家嘴编号:临2023-048
B股 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原监事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原监事张征先生近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
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张征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沪证监决【 2023】 77 号)
(以下简称《决定书》 ) ,现将《决定书》 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决定书》 的具体内容
“ 张征:
经查,你于 2021 年 4 月至今任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陆家嘴) 监事。 2022 年 6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9 日,你与配偶何华菊合计买入
“ 陆家嘴” 33,500 股,交易金额 329,665 元; 何华菊卖出 “ 陆家嘴”15,600 股,卖
出金额 160,688 元。 2022 年 4 月 14 日至 2022 年 8 月 9 日,何华菊买入“ 陆家 B
股”7,000 股,买入金额 6,213 美元; 卖出“ 陆家 B 股”2000 股,卖出金额 1772 美
元。
上述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短线交
易行为,为维护市场秩序, 规制违规交易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
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2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
二、相关说明
1、 对于上述《决定书》中所涉短线交易事项, 公司已于 2023 年 1 月 21 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监事及其家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5)。
张征先生接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决定书》后,表示接受上海证监局的决定,并再
次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2、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 要求公司所有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规范股票买卖行为,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3、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监
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