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2020年10月,江苏福事特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江苏福事特于2020年10月9日收到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昆开综案字[2020]第100091号),因江苏福事特存在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修正)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修正)第九十四条第(七)项相关规定,处以责令限期改正,人民币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