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广西裕宁(靖西新能源)全体股东以所持公司100%股权向发行人增资,增资完成后发行人持有广西裕宁10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前,广西裕宁曾于2019年受到靖西市地方税务局的处罚,具体情况如下:2019年3月5日,广西裕宁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国家税务总局靖西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对其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靖税二分简罚(2019)41063号),对广西裕宁罚款200元。广西裕宁已于2019年3月5日完成了罚款缴纳并取得《税收完税证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靖西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出具的证明,广西裕宁上述违法已得到纠正,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