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买方: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八一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庐山路证券营业部
买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财富大道证券营业部
卖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区云锦路证券营业部
买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东丽开发区二纬路证券营业部
买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区肇嘉浜路证券营业部
买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国北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金星北路证券营业部
来源:深圳交易所2020-07-24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0日,花垣县环境保护局出具花环罚字[2017]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艾布鲁因负责建设的湖南振兴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二厂,在调试期间,未能完全处理氨氮,渣库排口废水中的总锰、氨氮分别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分别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2.3倍、9.4倍,对艾布鲁处以罚款人民币99,392.00元。
2019年10月29日,张家界市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张定建罚[2019]第0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艾布鲁因承建的张家界永定区乡镇污水处理工程二标段建设项目存在主要负责人未对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等情形,违反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之规定,对艾布鲁罚款3,000元。2019年10月29日,艾布鲁缴付了上述罚款。
2017年5月25日,冷水江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冷环罚字[2017]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艾布鲁因涟溪河污水处理站和长龙界污水处理站废水排放口外排废水中重金属锑超标,对艾布鲁处以罚款1,540元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017年5月25日,艾布鲁有限缴付了上述罚款。
2017年5月23日,花垣县环境保护局出具花环罚字[2017]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艾布鲁因负责建设的湖南振兴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二厂,在调试期间,未能完全处理氨氮,渣库排口废水中的总锰、氨氮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12.2倍,对艾布鲁处以罚款人民币28,975.00元。
宁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2019年8月23日向发行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宁住建罚决[2019]78号),因发行人承建的宁远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一标段)存在无建设工程许可证情况下擅自对工程项目进行施工的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处以发行人20,000元人民币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