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来源:深圳交易所2020-07-01
中汽迈赫(天津)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2018年7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出具济南历下税简罚[2018]110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载明迈赫设计院济南分公司因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被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处以200元罚款。
中汽迈赫(天津)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潍坊分院
2018年1月17日,诸城市地方税务局舜王中心税务所出具诸舜地税简罚[2018]47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载明迈赫设计院潍坊分院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材料,被诸城市地方税务局舜王中心税务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处以10元罚款。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8日,诸城市国家税务局出具诸国税简罚[2017]32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载明迈赫股份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材料,被诸城市国家税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处以200元罚款。
中汽迈赫(天津)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2019年7月15日,国家税务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出具锡税三简罚〔2019〕219011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载明迈赫设计院无锡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所属期2019年4至5月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被国家税务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处以41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