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2021 年2 月,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向发行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沪
浦机关简违字[2021]0055 号),认定2020 年3 月25 日发行人委托DHL 空运服务
(上海)有限公司向海关申报出口一般贸易项下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40,000 个,
报关单号为224420200000493912。经海关核查,该批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实际
重量与原申报重量不符。上述事实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
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对发行人处以罚款人民币0.3 万元。发行人
已按照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足额缴纳上述罚款。
上述行政处罚金额较小,且发行人已积极采取措施避免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该等处罚事项不会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除上述行政处罚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受到任何国家机关及行
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