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来源:证券时报2022-12-05
浙江维康医药零售有限公司维康大药房缙云东渡店
(7)维康医药零售维康大药房缙云东渡店 2021年5月18日,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维康医药零售维康大药房缙 云东渡店(以下简称“维康医药零售缙云东渡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存在 将部分应当密封并置于阴凉处(不超过20℃)贮藏的药品存放于常温库内进行 销售的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的有关规 定。2021年6月24日,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维康医药零售缙云东渡店作 出“缙市监案字[2021]168号”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其“警告”之处罚。
浙江维康医药零售有限公司维康大药房丽水总店
2022年6月23日,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维康医药零售维康大药房丽水总店(以下简称“维康医药零售丽水总店”)开展现场检查,核实其存在“以买药赠药的方式赠送甲类非处方药”的违规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2022年7月8日,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维康医药零售丽水总店作出“莲市监处字[2022]210号”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之处罚。(2)维康医药零售丽水中医门诊部
浙江维康医药零售有限公司维康大药房缙云新碧店
(6)维康医药零售维康大药房缙云新碧店 2021年4月28日,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维康医药零售缙云新碧店进 行检查时,发现其存在将部分应当密封并置于阴凉处(不超过20℃)贮藏的药 品存放于常温库内进行销售的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五十三条的有关规定。2021年5月24日,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维康医 药零售缙云新碧店作出“缙市监案[2021]123 号”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其“警告” 之处罚。
丽水市康养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金岸店
2021年12月,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康养百姓金岸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存在“门店内无医师在岗的情况下销售处方药”的违规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2022年1月28日,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康养百姓金岸店作出“遂市监处[2022]014号”行政处罚决定,对其处以“警告”之处罚。
浙江维康医药零售有限公司维康大药房恒大花园店
2021年10月,维康医药零售维康大药房恒大花园店(以下简称“维康医药零售恒大花园店”)存在未按要求先开具处方笺而销售处方药的违规行为。经投诉反映,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维康医药零售恒大花园店进行调查后,核实其存在前述违规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并于2022年2月9日对其作出“丽市监处[2022]9号”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其“警告”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