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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德退(300023)融资融券大宗交易查询

 
沪深个股板块DDE历史数据查询: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收盘价 涨跌幅 限售股

(万股)

非限售股

(万股)

可出借股份

(万股)

出借余量

(万股)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序号 机构类型 持股家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流通股(%)
2022-03-31 1 其他 1 3161.07 12.243
2021-12-31 1 其他 1 3161.07 12.243
2021-09-30 1 其他 1 3161.07 12.243
2021-06-30 1 其他 2 3316.07 12.843
2021-03-31 1 其他 2 3371.13 13.056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持股数量(万股) 持仓金额(万元) 占流通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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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价格(元) 当日收盘 溢价率 成交量(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
2018-10-30 7.50 7.24 3.59 107.50 806.25

买方: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北京金融大街证券营业部

卖方: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环中路证券营业部

2018-08-24 5.50 5.57 -1.26 30.00 165.00

买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立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环中路证券营业部

2018-06-27 6.70 6.74 -0.59 137.50 921.25

买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里河证券营业部

卖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慧忠北里证券营业部

2013-01-09 7.98 9.76 -18.24 102.50 817.95

买方: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山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绥化肇东正阳大街证券营业部

2012-11-16 8.24 9.00 -8.44 50.62 417.15

买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北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绥化肇东正阳大街证券营业部

2012-11-09 8.66 9.56 -9.41 50.00 433.00

买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北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绥化肇东正阳大街证券营业部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2019-06-10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宝德股份:关于重大强制执行申请事项的公告
发文单位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 证券时报
处罚对象 宋贵民,郭艳丽,河北香道食品有限公司

宝德股份:关于重大强制执行申请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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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2019-06-10

处罚对象:

宋贵民,郭艳丽,河北香道食品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23                          证券简称:宝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8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强制执行申请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庆汇租赁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庆汇租赁”)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请求依法强制河北香
道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香道”)、宋贵民、郭艳丽等被执行人履行(2018)京方圆
执字第 0369 号《执行证书》确定的各项义务。2019 年 6 月 6 日,庆汇租赁接到通知,邯郸
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本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执行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申请执行人情况
       1、申请执行人:庆汇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00720980772C
       法定代表人:刘悦
       经常居住地: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一号写字楼 8 层
       2、被执行人一(承租人、抵押人):河北香道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432689286482N
       法定代表人:宋贵民
       住址:河北省广平县城北工业园区
       被执行人二(质押人、保证人):宋贵民
       身份证号:132127********0033
       被执行人三(质押人):郭艳丽
       身份证号:132127********0042
       上述被执行人合称为“被执行人”。
      (二)申请执行起因
1/3
      申请执行人作为出租人、被执行人一河北香道食品有限公司作为承租人分别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2015 年 7 月 28 日、2016 年 3 月 31 日在北京市先后签订了编号为[2015 庆租 007
号]《融资租赁合同(回租)》、[2015 庆租 007 号(补)]《融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与[2015
庆租 007 号(补 2)]的《融资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或合称:主合同),约定租赁物
购买价款为 5000 万元,租赁年利率为 18%,融资租赁期限自 2015 年 6 月 30 日至 2016 年 12
月 15 日共计 17.5 个月。申请执行人分别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5 年 7 月 29 日向香道食
品支付了合计 5000 万元的融资租赁价款。合同履行期间,被执行人一未按照主合同约定正
常支付租金。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一分别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2016 年 3 月
31 日先后签订了《抵押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二分别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2016 年 3 月 31 日先后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之补充协议》,
分别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2016 年 3 月 31 日先后签订了《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之补充协
议》;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三分别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2016 年 3 月 31 日先后签订了《股
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补充协议》。
      2016 年 5 月 25 日,申请执行人与各被执行人向北京市方圆公证处申请,并由北京市方
圆公证处于 2016 年 5 月 25 日出具了赋予协议书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公证书编号:2016)
京方圆内经证字第 10770 号、10771 号、第 10772 号、第 10773 号、第 10774 号】。
      鉴于主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到期后,前述各被执行人均未履行还款义务及担保义务。因
此,申请执行人向北京市方圆公证处申请签发了(2018)京方圆执字第 0369 号《执行证书》,
依据该《执行证书》及相关法律规定,特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执行请求
      1、请求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2018)京方圆执字第 0369 号《执行证书》确定的如下
各项义务:
      1)强制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偿还截止 2018 年 12 月 10 日为止的应付未付租金
54,812,750.00 元;
      2)强制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暂计算至 2018 年 12 月 10 日为止的应付未付逾期利
息 43,312,131.00 元;
      3)强制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自 2018 年 12 月 10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为止的应付
未付逾期利息;
      (第 2、3 项执行标的的合计金额,以受法律保护的年利率 24%为限,年按 360 天计);
2/3
      4)强制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公证费 50,000 元。
      以上金额合计金额为:98,174,881 元。
      2、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
执行费用等,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二、申请执行情况
      本案已由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目前尚未开始执行。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上述案件尚未执行完毕,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及上述项目的实际情况,依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已累计计提约 2000 万元
坏账准备。公司将及时对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2018)京方圆执字第 0369 号《执行证书》
      特此公告。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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