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3 证券简称:宝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8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强制执行申请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庆汇租赁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庆汇租赁”)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请求依法强制河北香
道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香道”)、宋贵民、郭艳丽等被执行人履行(2018)京方圆
执字第 0369 号《执行证书》确定的各项义务。2019 年 6 月 6 日,庆汇租赁接到通知,邯郸
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本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执行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申请执行人情况
1、申请执行人:庆汇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00720980772C
法定代表人:刘悦
经常居住地: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一号写字楼 8 层
2、被执行人一(承租人、抵押人):河北香道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432689286482N
法定代表人:宋贵民
住址:河北省广平县城北工业园区
被执行人二(质押人、保证人):宋贵民
身份证号:132127********0033
被执行人三(质押人):郭艳丽
身份证号:132127********0042
上述被执行人合称为“被执行人”。
(二)申请执行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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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作为出租人、被执行人一河北香道食品有限公司作为承租人分别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2015 年 7 月 28 日、2016 年 3 月 31 日在北京市先后签订了编号为[2015 庆租 007
号]《融资租赁合同(回租)》、[2015 庆租 007 号(补)]《融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与[2015
庆租 007 号(补 2)]的《融资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或合称:主合同),约定租赁物
购买价款为 5000 万元,租赁年利率为 18%,融资租赁期限自 2015 年 6 月 30 日至 2016 年 12
月 15 日共计 17.5 个月。申请执行人分别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5 年 7 月 29 日向香道食
品支付了合计 5000 万元的融资租赁价款。合同履行期间,被执行人一未按照主合同约定正
常支付租金。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一分别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2016 年 3 月
31 日先后签订了《抵押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二分别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2016 年 3 月 31 日先后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之补充协议》,
分别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2016 年 3 月 31 日先后签订了《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之补充协
议》;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三分别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2016 年 3 月 31 日先后签订了《股
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补充协议》。
2016 年 5 月 25 日,申请执行人与各被执行人向北京市方圆公证处申请,并由北京市方
圆公证处于 2016 年 5 月 25 日出具了赋予协议书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公证书编号:2016)
京方圆内经证字第 10770 号、10771 号、第 10772 号、第 10773 号、第 10774 号】。
鉴于主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到期后,前述各被执行人均未履行还款义务及担保义务。因
此,申请执行人向北京市方圆公证处申请签发了(2018)京方圆执字第 0369 号《执行证书》,
依据该《执行证书》及相关法律规定,特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执行请求
1、请求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2018)京方圆执字第 0369 号《执行证书》确定的如下
各项义务:
1)强制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偿还截止 2018 年 12 月 10 日为止的应付未付租金
54,812,750.00 元;
2)强制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暂计算至 2018 年 12 月 10 日为止的应付未付逾期利
息 43,312,131.00 元;
3)强制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自 2018 年 12 月 10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为止的应付
未付逾期利息;
(第 2、3 项执行标的的合计金额,以受法律保护的年利率 24%为限,年按 360 天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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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强制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公证费 50,000 元。
以上金额合计金额为:98,174,881 元。
2、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
执行费用等,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二、申请执行情况
本案已由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目前尚未开始执行。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上述案件尚未执行完毕,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及上述项目的实际情况,依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已累计计提约 2000 万元
坏账准备。公司将及时对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2018)京方圆执字第 0369 号《执行证书》
特此公告。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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