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
回复说明(修订稿)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
(201571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市尚荣
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已会同发行人、发行
人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发行人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反馈意见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的分析、
核查以及回复说明,并于 2020 年 8 月 8 日向贵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现根据
证监会的审核要求,进一步补充和修订。
本回复说明中使用的简称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具有相同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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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反馈问题一、关于募投项目问题 .............................................................................3
反馈问题二、关于对申请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的有关情况 ................. 16
反馈问题三、关于专利到期的问题 ....................................................................... 38
反馈问题四、关于买方信贷................................................................................... 42
反馈问题五、关于行政处罚................................................................................... 50
反馈问题六、关于江西尚荣投资 ........................................................................... 54
反馈问题七、关于《律师工作报告》 ................................................................... 56
反馈问题八、关于审计机构涉及被立案调查或司法机关侦查 ............................. 56
反馈问题九、关于 2019 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 ...................................................... 62
反馈问题十、关于 2019 年度业绩快报更正.......................................................... 69
反馈问题十一、关于商誉 ...................................................................................... 76
反馈问题十二、关于收入和利润波动的问题........................................................ 87
反馈问题十三、关于其他应收款持续增长的问题 .............................................. 100
反馈问题十四、关于应收账款 ............................................................................. 106
反馈问题十五、关于募投项目的问题 ................................................................. 116
反馈问题十六、关于公司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 .......................................... 136
反馈问题十七、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逐项说明 ..................................................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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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
请申请人披露:(1)按照募投项目逐项说明,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是否依法取得医药生产销售行业主管部门行政许可并获得相关资质,包括但
不限于药物研发、生产、销售、注册安全生产等环节许可资质,如未获批,是
否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须获
得企业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核准,申请人就募投项目履行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程
序而非项目核准程序是否符合企业投资项目管理;(3)项目用途是否与土地使
用权证载明用途一致、是否符合规划性质,是否存在被有权机关行政处罚、收
回的风险,是否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4)根据申报文件,
募投项目“高端骨科耗材产品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间接持股 60%孙公
司。请申请人披露该项目实施主体情况以及实施方式,其他股东是否同比例增
资或提供贷款,是否确定增资价格或贷款利率,如否,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是否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和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说明:
一、按照募投项目逐项说明,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否依法取得医
药生产销售行业主管部门行政许可并获得相关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药物研发、生
产、销售、注册安全生产等环节许可资质,如未获批,是否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58,000 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 5G 数字手术治疗系统产品产业化项目、一次性医疗
防疫防护产品产业化项目、高端骨科耗材产品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投
项目资质审批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是否需要医疗器 是否获 是否会有重
项目名称
号 械资质 批 大不利影响
1 5G数字手术治疗系统产品产业化项目 否 不适用 否
2 一次性医疗防疫防护产品产业化项目 是 否 否
3 高端骨科耗材产品产业化项目 是 是 否
募投项目具体逐项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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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否依法取得医药生产销售行业主管部门行政许可并获得相关资质
1、5G 数字手术治疗系统产品产业化项目
公司 5G 数字手术治疗系统产品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尚
荣,项目生产的产品是基于 5G 通信技术的手术治疗系统。随着我国 5G 网络基
础建设的逐步展开,5G 技术正在改变远程医疗服务的理念和模式。在 5G 网络
传输环境下,手术系统可以实现医学影像等大数据文件的高速传播、实时高清音
视频远程交互等功能,从而对传统数字手术室升级。
5G 数字手术治疗系统主要包括手术室中央控制系统、手术室信息管理系统、
手术室净化系统、手术示教系统和手术室配套设备。不同系统所涉及的资质情况
如下表所示:
序号 系统名称 主要设备 涉及资质问题
1 手术室中央控制系统 手术室系统主机和操作系统等
无需医疗器械生产资
2 手术室信息管理系统 服务器、5G 网络交换机等 质,但需要将当前数字
3 手术室净化系统 新风系统和洁净天花等 手术室的控制软件,根
4 手术示教系统 摄像机、高清显示器、音响话筒等 据 5G 网络的需求进行
升级开发。
5 手术室配套设备 气密门、医用隔离电源柜等
5G 数字手术治疗系统中手术室中央控制系统、手术室信息管理系统、手术
室净化系统、手术示教系统、手术室配套设备 5 个系统,公司需要依据 5G 网络
的传输需求对当前数字手术室控制软件进行升级开发,上述 5 个系统主要是对公
司传统的医疗专业工程业务的信息化升级,不需要医疗器械相关的生产资质。
2、一次性医疗防疫防护产品产业化项目
公司一次性医疗防疫防护产品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尚荣,
其生产产品包括医用防护服、医用隔离面罩和医用隔离眼罩等防疫防护物资,属
于医疗器械产品。由于申请医疗器械注册证需要对生产场地进行验收,而相关生
产场地尚处于筹备建设阶段,安徽尚荣暂不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和生产许可证。
公司已拥有医用防护服、医用隔离面罩和医用隔离眼罩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未来,子公司安徽尚荣取得相关产品注册证的难度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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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端骨科耗材产品产业化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高端骨科耗材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
控股孙公司吉美瑞,该募投项目为吉美瑞当前产品的扩产项目。吉美瑞已经取得
该募投项目所需的全部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书和生产备案凭
证。
(二)上市公司相关技术储备或已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
1、5G 数字手术治疗系统产品产业化项目
尚荣医疗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成为现代化医院建设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的领军企业,在医疗产品产销、医疗服务、健康产业运营三大业务板块上有着深
厚的经验和积累。公司通过多年探索发展,对手术治疗系统产品的生产技术和产
品性能不断进行改进,并根据最新技术开发相关控制软件。公司已取得手术室控
制的软件著作权如下:
序号 登记号 软件全称 版本号 首次发表日期 登记日期
医用吊塔吊桥智能集中触控
1 2017SR270341 V1.0 2016.12.19 2017.06.15
系统软件 V1.0
手术无影灯智能控制系统软
2 2017SR270322 V1.0 2016.12.26 2017.06.15
件 V1.0
手术室信息管理系统软件
3 2017SR273912 V1.0 2016.12.29 2017.06.16
V1.0
电动手术台智能控制系统软
4 2017SR279728 V1.0 2016.12.21 2017.06.17
件 V1.0
电动病床智能控制系统软件
5 2017SR279842 V1.0 2016.12.27 2017.06.17
V1.0
智能触控式手术室中央控制
6 2017SR285319 V1.0 2016.12.20 2017.06.19
系统软件V1.0
上述软件著作权归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布兰登,布兰登主要负责医疗系统软
件开发。公司已对手术室控制软件基于 5G 网络需求进行了升级开发。由于布兰
登和安徽尚荣均为尚荣医疗的全资子公司,相关系统软件可通过授权的途径让安
徽尚荣使用,从而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2、一次性医疗防疫防护产品产业化项目
(1)医用防护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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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子公司已拥有的一次性医疗防疫防护产品的相关注册证、备案情况如
下:
商品名称 注册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医用一次性防护服 皖械注准 20202140025 2020.02.13 2021.02.12
医用隔离面罩 粤深械备 20200600 2020.07.03 -
医用隔离眼罩 粤深械备 20200601 2020.07.03 -
一次性医疗防疫防护产品产业化项目生产的具体产品为上述 3 类产品。
公司已完成一次性医疗防疫防护产品产业化项目产品中的相关医疗器械注
册证申请,说明公司具备该募投项目产品生产所必须的技术人员、医疗器械质量
管理体系和生产能力,上述资源可以转移至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在公司技术、人
员和管理的基础上获取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具有可行性。
3、高端骨科耗材产品产业化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高端骨科耗材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
控股孙公司吉美瑞,该募投项目为吉美瑞当前产品的扩产项目。吉美瑞已经取得
募投项目所需的全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吉美瑞已取得的医
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如下:
(1)生产许可证
序号 证书编号 许可证名称 业务/经营范围 颁发单位 有效期至 被许可人
苏食药监械 江苏省药
医疗器械生 Ⅲ类:6846-1-植入器材, 2024 年 12
1 生产许 品监督管 吉美瑞
产许可证 13-06-神经内/外科植入物 月 24 日
20010316 号 理局
江苏省第一
苏苏食药监 苏州市食
类医疗器械 一类医疗器械:6810 矫形
2 械 生 产 备 品药品监 - 吉美瑞
生产备案凭 外科(骨科)手术器械
20163011 号 督管理局
证
(2)医疗器械注册证
序号 持有者 注册号 商品名称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1 吉美瑞 国械注准 20173460039 金属矫形用钉 2017.1.13 2022.1.12
2 吉美瑞 国械注准 20173460038 金属股骨颈固定钉 2017.1.13 2022.1.12
3 吉美瑞 国械注准 20173460041 金属直型接骨板 2017.1.13 202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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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持有者 注册号 商品名称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4 吉美瑞 国械注准 20173460035 鹅头钉 2017.1.13 2022.1.12
5 吉美瑞 国械注准 20173460047 髓内钉(带锁、自锁) 2017.1.13 2022.1.12
6 吉美瑞 国械注准 20153461500 空心双头加压螺钉 2015.08.25 2020.08.24
7 吉美瑞 国械注准 20153461501 金属接骨螺钉 2015.08.25 2020.08.24
8 吉美瑞 国械注准 20153461531 金属髓内针 2015.08.25 2020.08.24
9 吉美瑞 国械注准 20153462385 颈椎钢板 2015.12.24 2020.12.23
10 吉美瑞 国械注准 20163460355 脊柱固定器 2016.02.18 2021.02.17
11 吉美瑞 苏苏械备 20160110 号 骨牵引针 2017.04.13 -
伽玛钉安装器械包(PFNA
12 吉美瑞 苏苏械备 20160215 号 2017.04.13 -
型)
13 吉美瑞 苏苏械备 20160216 号 伽玛钉安装器械包 2017.04.13 -
14 吉美瑞 苏苏械备 20160676 号 股骨钉安装器械包 2017.04.13 -
15 吉美瑞 苏苏械备 20160677 号 胫骨钉安装器械包 2017.04.13 -
16 吉美瑞 苏苏械备 20160678 号 骨凿 2017.04.13 -
17 吉美瑞 苏苏械备 20160679 号 三爪骨把持器 2017.04.13 -
18 吉美瑞 苏苏械备 20160680 号 空心钉安装器械包 2017.04.13 -
19 吉美瑞 苏苏械备 20160681 号 骨折内固定器械包 2017.04.13 -
20 吉美瑞 苏苏械备 20160682 号 颈椎前路手术安装器械包 2017.04.13 -
21 吉美瑞 苏苏械备 20160683 号 鹅头钉安装器械包 2017.04.13 -
22 吉美瑞 苏苏械备 20160684 号 锁定板钉系统安装器械包 2017.04.13 -
23 吉美瑞 苏苏械备 20160685 号 脊柱钉棒系统安装器械包 2017.04.13 -
24 吉美瑞 苏械注准 20172101681 单侧外固定支架 2017.09.14 2022.09.13
25 吉美瑞 苏械注准 20172101682 组合式外固定支架 2017.09.14 2022.09.13
26 吉美瑞 国械注准 20183460221 柔性金属丝 2018.06.06 2023.06.05
27 吉美瑞 国械注准 20183461041 空心接骨螺钉 2018.07.30 2023.07.29
28 吉美瑞 国械注准 20183461042 金属骨针 2018.07.30 2023.07.29
29 吉美瑞 国械注准 20193130230 椎间融合器 2019.04.16 2024.04.15
30 吉美瑞 国械注准 20203130120 颅骨固定系统 2020.02.06 2025.02.05
31 吉美瑞 国械注准 20153131151 金属支持接骨板 2020.07.28 2025.07.27
(三)实施主体获取相关资质的审核部门、审核难度
本次募投项目 5G 数字手术治疗系统产品产业化项目不涉及医疗器械生产许
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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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医疗防疫防护产品产业化项目中生产的医用防护服属于二类医疗器
械,医用隔离眼罩和医用隔离面罩均属于一类医疗器械。
高端骨科耗材产品产业化项目为当前产品扩产项目,实施主体吉美瑞已取得
募投项目所需的全部医疗器械生产证和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1、实施主体获取相关资质的的审核部门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0 号)第二十一条规定:从
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由生产企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同时,第二
十二条规定: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生产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生产许可并提交其符合本条
例第二十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以及所生产医疗器械的注册证。
实施主体安徽尚荣生产医用防护服所需的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的
审核部门为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产医用隔离眼罩和医用隔离面罩的备案部
门为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实施主体获取相关资质的审核难度
(1)一次性医疗防疫防护产品产业化项目生产产品属于一类及二类免于临
床试验产品,具有工作机理明确、设计定型、生产工艺成熟的特点,实施主体
获取相关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存在障碍
医用隔离眼罩和医用隔离面罩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为备案管理类产品,较
易获取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公司已完成相关产品的注册证书申请工作。实施主体
获取医用隔离眼罩和医用隔离面罩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不存在障碍。
医用防护服属于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该类产品具有明确的
工作机理、设计定型、生产工艺成熟的特点,同品种临床多年无严重不良事件记
录,按规定生产工艺生产并获取相关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时间在 6 个月至 1 年时
间。公司已拥有专业的医用防护服研发团队,且与控股子公司普尔德医疗保持良
好的产品交流和技术交流。公司将结合自身的技术和经验,协助实施主体获取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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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防护服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实施主体获取上述产品注册证书不存在障碍。
(2)实施主体获取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不存在障碍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及发行人的说明,实施主体申请
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条件为:企业已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已取得
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已具备拟生产产品的生产能力,已按照《医疗器械生产
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
实施主体已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通过募集资金的实施将具备生产产品的能
力,获取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后,发行人将按公司已具备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
体系和相关管理人才输出至实施主体,按法规要求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器械生产
质量管理体系,实施主体获取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不存在障碍。
(四)如实施主体无法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发行人将采取的替代措施
随着海外疫情的持续发酵,新冠确诊人数持续增长,防疫防控形式严峻。当
前防护服、护目镜、护目罩等医用防护物资在全球范围内的产能较需求均存在缺
口,对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具有较强的需求。如实施主体无法取得相关资质,
公司将通过收购拥有同类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企业并将其转移至实施主体,
以保证实施主体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实施主体将根据建设进度积极申请相关的医疗器械生产资质和注册证
书
安徽尚荣将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厂房车间和生产设施的建设进度,积极获取本
次募投项目所需的生产经营资质。公司将对安徽尚荣提供人员、技术、管理等多
方面的支持,争取尽快取得募投项目所需资质。
(六)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
公司拥有申请募投项目相关资质的经验,拥有熟悉相关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的
建立及相关资质申请流程的专业人员,能够支持安徽尚荣申请相关资质,待产品
注册申请所必须的生产经营用厂房和生产设施建设完毕,以及生产质量管理体系
建立完善后,安徽尚荣在申请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生产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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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证方面不存在实质性的障碍。
(七)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履行以下核查程序:核查公司及吉美瑞医疗已取得的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和专利权证等资料,查阅《医疗器械监督
管理条例》,核查政府部门对医疗器械注册和备案的具体流程方法,对公司资质
申请负责人进行访谈,查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安徽尚荣尚处于前期建设中,暂不具
备申请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吉美瑞医疗已取得募投项目生产所
需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许可证和生产备案凭证;公司具有医疗器械产品的生
产、质量管理等经验,并且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帮助,安徽尚荣申请医疗
器械注册证、生产许可证和生产备案凭证不存在实质性的障碍,对募投项目的实
施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二、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须获得企业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核准,申请人就
募投项目履行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程序而非项目核准程序是否符合企业投资项
目管理
(一)5G 数字手术治疗系统产品产业化项目和一次性医疗防疫防护产品产
业化项目仅需要履行备案程序,符合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
“5G 数字手术治疗系统产品产业化项目”和“一次性医疗防疫防护产品产
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尚荣,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
瑶海区,适用《安徽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
根据《安徽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根据项
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
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
案管理。
根据《安徽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除国务
院和省政府另有规定外,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企业投资跨设
区市的项目由省级备案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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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 数字手术治疗系统产品产业化项目”和“一次性医疗防疫防护产品产
业化项目”均不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
益等,根据《安徽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第四条,无需核准。
且该两个募投项目实施地为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不涉及跨设区市投资,因此项
目的备案由项目所在地的企业投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
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取得合肥市瑶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代
码为“2020-340102-35-03-019823”和“2020-340102-27-03-019824”的发改委项
目备案表。5G 数字手术治疗系统产品产业化项目和一次性医疗防疫防护产品产
业化项目履行了备案程序,符合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
(二)高端骨科耗材产品产业化项目
“高端骨科耗材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吉美瑞,
注册地址为张家港市,适用《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
《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根据项目不
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
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
案管理。
《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除国务院和
省政府另有规定外,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资产权属实行属地备案。(一)跨
区域项目。跨设区市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跨县(市、区)项目由项
目所在地的设区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二)非跨区域项目。中央企业、省
属企业投资建设的项目,其中,列入省重点专项规划和省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省
重大项目专项投资计划的项目,可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其余项目按属地
原则由项目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市属企业投资建
设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其余项目由项目所在地
的县(市、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高端骨科耗材产品产业化项目”不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
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因而无需核准。且该募投项目实施地为张家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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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跨设区市投资,且不属于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市属企业投资建设项目,
因此本项目的备案由张家港市主管部门备案。
2020 年 5 月 19 日,本项目已取得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
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020-320582-27-03-528813”。“高端骨科耗材产品产
业化项目”履行了备案程序,符合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募投项目的发改委及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以
及不动产权证,对相关政府的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进行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履行相关主管部门的备
案程序而非项目核准程序符合企业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项目用途是否与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用途一致、是否符合规划性质,是否
存在被有权机关行政处罚、收回的风险,是否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用途和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用途基本情况如下:
5G 数字手术治疗系统 一次性医疗防疫防护产品 高端骨科耗材产品
募投项目名称
产品产业化项目 产业化项目 产业化项目
实施主体 安徽尚荣 吉美瑞
苏(2020)张家港市不
建设用地 皖(2016)合不动产权第 0034999 号
动产权第 8212545 号
土地用途、规划
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性质
项目总建筑面积 6.05 万 项目总建筑面积 4.02 万
m2,包括 4.05 万 m2 厂房、 m2,包括 1.92 万 m2 洁净
利用现有生产用房及
1.42 万 m2 员工宿舍及生 厂房、1.55 万 m2 员工宿舍
办公楼 3 万平方米,进
建设内容 活配套、0.58 万 m2 研发 及生活配套、0.55 万 m2
行装修及采购配套设
及办公中心,新增 5G 手 研发及办公中心,新增一
施等
术治疗系统产品生产线 次性医疗防疫防护产品生
及前后配套设施 产线及前后配套设施
新增医用防护服年产能
新增 5G 数字手术治疗 500 万件,医用隔离面罩 新增 25 万件骨科医疗
生产能力
系统产品年产量 250 套 年产能 300 万件,医用隔 器械生产能力
离眼罩年产能 300 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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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项目用途与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用途一致,符合规划性质,不存在被有
权机关行政处罚、收回的风险,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募投项目的发改委备案文件,募投项目的土地所
有权证文件,查阅土地使用权使用情况及募投项目用途,包括建设内容、生产能
力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募投项目的用途和土地使用权证载明
用途一致,符合规划性质,不存在被有权机关行政处罚、收回的风险,不会对本
次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根据申报文件,募投项目“高端骨科耗材产品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为
公司间接持股 60%孙公司。请申请人披露该项目实施主体情况以及实施方式,其
他股东是否同比例增资或提供贷款,是否确定增资价格或贷款利率,如否,结合
前述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和律师发表核查意
见
(一)实施主体情况
“高端骨科耗材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吉美瑞,该实施主体为公司
间接持股 60.00%的孙公司。公司持有锦洲医械 66.21%的股权,锦洲医械持有吉
美瑞 90.63%的股权,经穿透计算,公司持有吉美瑞 60.00%的股权。
吉美瑞主要从事骨科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苏州吉美瑞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2673043742E
法定代表人 梁桂添
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2008 年 4 月 3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时间 2016 年 9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张家港市锦丰镇锦南路(锦丰科技创业园 A22、26)
主营业务 骨科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二)实施方式
1-1-13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吉美瑞的每股净资产价
格与少数股东陈学东、顾兴荣、徐永明同时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前,吉美瑞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锦洲医械 2,718.75 90.625
2 陈学东 112.50 3.75
3 顾兴荣 112.50 3.75
4 徐永明 56.25 1.875
合计 3,000.00 100.00
锦洲医械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尚荣医疗 926.94 66.21
2 陈学东 189.22 13.52
3 顾兴荣 189.22 13.52
4 徐永明 94.61 6.76
合计 1,400.00 100.00
经穿透后,吉美瑞的持股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名称 持股比例(%)
1 尚荣医疗 60.00
2 陈学东 16.00
3 顾兴荣 16.00
4 徐永明 8.00
合计 100.00
经吉美瑞股东锦洲医械、陈学东、顾兴荣、徐永明一致同意,尚荣医疗、陈
学冬、顾兴荣、徐永明以吉美瑞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 1.05 亿元为基
准,按每股净资产 3.51 元的价格对吉美瑞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公司增资 2,700 万元,陈学东、顾兴荣、徐永明合计增资 800 万
元,其中,陈学东出资 320.00 万元,顾兴荣出资 320.00 万元,徐永明出资 160.00
万元,公司在新增出资的占比为 77.14%,其他三名股东合计占新增出资的比例
1-1-14
为 22.86%。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对吉美瑞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后,吉美瑞注册资本增加至 3,997.15 万元,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锦洲医械 2,718.75 68.02
2 尚荣医疗 769.23 19.24
3 陈学东 203.67 5.10
4 顾兴荣 203.67 5.10
5 徐永明 101.83 2.55
合计 3,997.15 100.00
本次增资的增资扩股协议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经吉美瑞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经吉美瑞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三)其他股东是否同比例增资或提供贷款,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情形
本次增资各股东未进行同比例增资。根据吉美瑞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司增资 2,700 万元,陈学东、顾兴荣、徐永明合计增资 800 万元,其
中,陈学东出资 320.00 万元,顾兴荣出资 3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