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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赖星宇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赖星宇,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美特斯邦威
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原股东。
经查明,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宁物
流)、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美邦服饰)原
股东赖星宇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新宁物流股
份超过 1%
2020 年 8 月 12 日,赖星宇通过司法拍卖取得新宁物流首次
公开发行前股份 1,315.49 万股,占总股本的 2.95%; 8 月 17 日至
9 月 2 日,赖星宇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全部卖出。赖星宇在连续九
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新宁物流股份合计超过总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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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的 1%,违规减持比例为 1.95%,违规减持金额为 5,243.75 万元。
二、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美邦服饰股
份超过 1%
2021 年 2 月 2 日, 赖星宇协议受让美邦服饰首次公开发行前
股份 5,427 万股,占总股本的 2.16%; 2 月 3 日至 2 月 4 日, 赖星
宇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全部卖出。赖星宇在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美邦服饰股份合计超过总股本的 1%,违规减
持比例为 1.16%,违规减持金额为 3,419.39 万元。
2021 年 6 月 28 日, 赖星宇协议受让美邦服饰首次公开发行
前股份 5,025 万股,占总股本的 2%; 6 月 29 日, 赖星宇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全部卖出。 赖星宇在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减持美邦服饰股份合计超过总股本的 1%,违规减持比例为
1%,违规减持金额为 9,623.93 万元。
赖星宇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3.1 条,《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
第 1.4 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第二条、第六条的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 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2020 年修订)》第 12.4 条,《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第
16.2 条和《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第七条的规定,
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赖星宇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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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星宇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纪
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申
请应当由新宁物流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或者通过邮
寄或者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本所指定联系人(刘女士,电话:
0755-8866 8240)。
对于赖星宇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
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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