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恒立退(000622)融资融券大宗交易查询

 
沪深个股板块DDE历史数据查询: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收盘价 涨跌幅 限售股

(万股)

非限售股

(万股)

可出借股份

(万股)

出借余量

(万股)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序号 机构类型 持股家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流通股(%)
2024-09-30 1 其他 4 11899.35 27.984
2024-06-30 1 其他 4 11899.35 27.984
2024-03-31 1 信托 1 7600.00 17.873
2 其他 5 4926.48 11.586
2023-12-31 1 信托 1 7600.00 17.873
2 其他 5 4725.44 11.113
3 上市公司 1 264.94 0.623
4 基金 9 209.79 0.493
2023-09-30 1 信托 1 7600.00 17.873
2 其他 5 4859.19 11.427
3 上市公司 1 273.30 0.643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持股数量(万股) 持仓金额(万元) 占流通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x

◆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价格(元) 当日收盘 溢价率 成交量(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
20231020 4.31 4.44 -2.93 30.00 129.30

买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万庄大街证券营业部

卖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揭阳临江北路证券营业部

20231020 4.31 4.44 -2.93 70.00 301.70

买方: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环路第二证券营业部

卖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揭阳临江北路证券营业部

20230922 4.21 4.30 -2.09 184.67 777.46

买方: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创业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揭阳临江北路证券营业部

20230320 4.69 4.81 -2.49 393.00 1843.17

买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总部证券营业部

卖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揭阳临江北路证券营业部

20230316 4.82 4.92 -2.03 63.00 303.66

买方: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莘庄证券营业部

卖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揭阳临江北路证券营业部

20220329 3.96 4.27 -7.26 850.45 3367.78

买方: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田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田路证券营业部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2025-06-19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ST恒立: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发文单位 湖南证监局 来源 证券时报
处罚对象 伍喆,刘亚辉,吕友帮,崔爱媛,张凡,石圣平,龚俊宇,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24-08-16 处罚类型 通报批评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ST恒立:关于对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发文单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来源 深圳交易所
处罚对象 吕友帮,张华,马伟进,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T恒立: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x

来源:证券时报2025-06-19

处罚对象:

伍喆,刘亚辉,吕友帮,崔爱媛,张凡,石圣平,龚俊宇,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在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43)。因公司未按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
司立案。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
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4 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
二、事先告知书的主要内容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石圣平先生、龚俊宇女士、吕友帮先生、
张凡女士、伍喆先生、崔爱媛女士、刘亚辉先生: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立实业”或“公司”)涉嫌未
按期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行为已由我局调查完毕,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
现将拟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
告知。
经查明,你们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24 年 4 月 30 日,恒立实业因 2023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
于 1 亿元,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5 年修订)》相关规定,如恒立实业 2024 年经审计的相关利润为负值
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出现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
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情况,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
2025 年 1 月 16 日,恒立实业与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第1页
“旭泰所”)签订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约定书。4 月 15 日,旭泰所执行事
务合伙人、签字会计师谭旭明向恒立实业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吕友帮发送恒立实业
收入调整事项说明,调整后的营业收入为 1.96 亿元。恒立实业不认可旭泰所上述
意见,双方出现重大分歧。4 月 16 日,恒立实业董事长石圣平在审计委员会会议
上表示,如旭泰所出具了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的审计报告,公司就会直接退市,
为避免此结果,如与旭泰所在营业收入确认方面仍有分歧,就选择换所,申请延
期披露年度报告。
2025 年 4 月 19 日,旭泰所向吕友帮发送了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显
示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 1.96 亿元,审计意见类型为无法表示意见。4 月 29
日,恒立实业仍未向旭泰所提供可供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及配套资料,旭泰所根
据前期获得的资料出具了审计报告;谭旭明向恒立实业总裁兼董事龚俊宇、吕友
帮发送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盖章版扫描件,显示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 1.96
亿元,审计意见类型为无法表示意见。石圣平当天要求董事会秘书黄勇立即召开
董事会会议,讨论延期披露年度报告事项。黄勇将参会人员范围扩大至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并在审议事项中增加年度报告等议案。石圣平在此次会议上反
对审议除延期披露年度报告以外的其他事项,本次会议未形成最终决议。同时,
石圣平也反对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年度报告进行审议。
2025 年 5 月 6 日,恒立实业披露《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致股
票可能被终止上市暨停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综上,恒立实业未按规定在 2025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截至
目前,恒立实业仍未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
石圣平作为公司董事长,未能组织公司在规定期限内编制完成财务会计报告,
导致公司未能向旭泰所提供可供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并在相关审议程序中予以
阻挠。
龚俊宇作为公司总裁兼董事,虽然与旭泰所开展沟通,督促石圣平履行职责,
但是未能勤勉尽责审阅、督促、推进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工作。
吕友帮作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虽然与旭泰所开展沟通,督促石圣平履
行职责,但是未能勤勉尽责组织、推进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工作。
张凡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虽然与旭泰所开展沟通,要求公司按期披露年度报
第2页
告,但是未勤勉尽责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部分审计委员会会议交由吕友
帮主持,未在年度报告披露关键时点召集会议,在审议与旭泰所重大分歧事项时明
确表示没有意见,在2025年3月28日未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讨论与旭泰所沟通事
项的情况下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伍喆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虽然与旭泰所开展沟通,要求公司按期披露年度报
告,但是未勤勉尽责履行审计委员会成员职责,在 2025 年 3 月 28 日未召开审计
委员会会议讨论与旭泰所沟通事项的情况下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崔爱媛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虽然与旭泰所开展沟通,但是未勤勉尽责履行审
计委员会成员职责,在明知 2025 年 3 月 28 日未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的情况下,
对会议记录未提出异议。
刘亚辉作为公司董事,虽然与旭泰所开展沟通,要求公司按期披露年度报告,
但是未勤勉尽责履行审计委员会成员职责,在 2025 年 3 月 28 日未召开审计委员
会会议讨论与旭泰所沟通事项的情况下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以上事实,有公司公告、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可以证明。
恒立实业未按期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
二条、第一百八十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等规定,公司董事长石圣平、总裁兼
董事龚俊宇、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吕友帮,系恒立实业上述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公司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凡、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成
员伍喆、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成员崔爱媛、董事兼审计委员会成员刘亚辉,系
恒立实业上述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依照《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
一、对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350 万元
罚款;
二、对石圣平给予警告,并处以 180 万元罚款;
第3页
三、对龚俊宇给予警告,并处以 160 万元罚款;
四、对吕友帮给予警告,并处以 160 万元罚款;
五、对张凡给予警告,并处以 140 万元罚款;
六、对伍喆、崔爱媛、刘亚辉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等有关规定,就我局拟对你们
实施的行政处罚,你们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你们提出的事实、理
由和证据,经我局复核成立的,我局将予以采纳。如果你们放弃陈述、申辩和要
求听证的权利,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8 日
第4页

*ST恒立:关于对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x

来源:深圳交易所2024-08-16

处罚对象:

吕友帮,张华,马伟进,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 —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 2024〕 655 号
关于对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湖南省岳阳经济技
术开发区枣子山路 116 号;
马伟进,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吕友帮,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张华,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经查明,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 —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披露《2023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
为-1,300 万元至-1,100 万元,营业收入为 15,000 万元至 18,000
万元。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显示,
2023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1,147.99 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
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以下简称“扣
除后营业收入” )为 7,954.06 万元,公司股票交易因此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
公司未在业绩预告中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
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的情形。同时,公
司未按规定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未按规定在披露年度报告
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
订)》 第 1.4 条、第 2.1.1 条第一款、第 5.1.3 条第一款、第 5.1.9
条第二款、第 9.3.2 条第一款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马伟进、总裁吕友帮、财务总监张华未能恪尽职
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第 1.4 条、第 2.1.2 条第一款、第 5.1.9 条第二款的规
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3.2.3 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 3 —
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 对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
分;
二、 对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马伟进, 总裁
吕友帮,财务总监张华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
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 年 8 月 9 日— 4 —
有问题请联系 767871486@gmail.com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
查股网以"免费 简单 客观 实用"为原则,致力于为广大股民提供最有价值和实用的股票数据作参考!
Copyright 2007-2025
www.chaguwang.cn 查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