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预告预计2025年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00万元至5000万元。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本报告期,公司与台山市土储中心签订《台山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书》,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位于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兴业路1号地块的土地收回价格为人民币9,139.5062万元,2025年12月26日,公司已收到1号地块第一期补偿款6,500万元,是本期利润增加的原因之一。(2)本报告期,公司完成认购广东新农人农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转让控股子公司广东迪生力绿色食品有限公司股权的交易,绿色食品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持有新农人公司20.20%的股份,实现资产增值,是本期利润增加的原因之一。(3)本报告期,公司已完成转让控股子公司广东威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是本期利润增加的原因之一。(4)公司主营业务汽车铝轮毂及轮胎产品大部分销往海外市场,本报告期内,因国际贸易壁垒、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海外需求萎缩,订单不及预期,未能实现满负荷生产,导致生产成本增加,国内市场价格竞争激烈,导致汽车零部件板块营业收入下降,对本期营业收入及利润造成一定影响。(5)本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威玛因市场波动较大,采取谨慎经营措施,部分生产采取代工模式,产能利用率不足,造成生产成本偏高,对本期利润造成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