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问询监管关注公告日:2024-04-24,原因: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是影响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信息。你公司应当确保在法定期限内,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本所的有关规定编制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同时就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风险予以充分提示。如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本所将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依规启动终止上市流程。二、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4年4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42024006号)。2024年4月24日,你公司收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告知函,明确如无法就立案和酒水饮料业务合规性等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将对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等相关规定,你公司股票将因此被实施终止上市。目前距离法定的年报披露截止日仅剩数日,你公司应当向市场充分提示终止上市风险。三、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年审机构依规开展审计工作,不得干预年审机构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对审计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分歧或应披露事项,应当及时予以披露,并向市场充分提示风险。四、你公司前期曾发生无视信息披露基本要求,拒不披露应当披露的重要信息的违规行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