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理由: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稳定股价并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决定采用部分要约收购的方式增持公司的股份,以进一步提高对宝鹰股份的持股,提振投资者信心。截至2024年8月30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在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要约收购期间,最终有101个账户,共计13,803,660股股份接受收购人发出的要约。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大横琴集团直接持有宝鹰股份20.37%股份,其全资子公司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宝鹰股份2.00%股份,同时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古少明分别将持有的宝鹰股份11.54%和4.05%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大横琴集团,故大横琴集团持有宝鹰股份37.96%股份表决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