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中信集团公司承诺认购配股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关于认购本行配股股票的承诺函。中信集团承诺按持股比例以现金全额认购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配股方案中的可配股票。该认购承诺需待配股方案获得本行股东大会、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并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取得财政部批准,以及香港联交所审查同意后方可履行。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