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股网.中国 chaguwang.cn

中信银行(601998)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再次通知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9-0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再次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本行拟于2010年9月30日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根据相关规定,现公告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0 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10 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再次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开始时间为2010年9月30日(星期四)上午9时30分,网络投票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	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16楼会议室。
  ●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重大提案:
  本次会议将审议以下特别决议案:
  1、	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和H股配股方案的议案;
  本次会议将审议以下普通决议案:
  2、	关于A股和H股配股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议案;
  3、	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和H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4、	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5、	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2013年中期资本管理规划的议案;
  6、	关于申请与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信贷资产转让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现将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0年9月30日(星期四)上午9时30分开始举行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合称"本次会议")。
  (二)	A股股东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9月30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朝阳区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16楼会议室。
  (四)	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五)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行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本行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	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2010年8月31日(星期二)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中信银行"(601998)A股股东(以下简称"内资股股东"),均有权参加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的股东;
  2、	截至2010年8月31日(星期二)名列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H股股东登记册的"中信银行"(0998)H股持有人(以下简称"H股股东"),均有权参加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请H股股东参阅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hkexnews.hk)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一栏及本公司网站(http://bank.ecitic.com)中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告及通函。;
  3、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	本公司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董事会邀请的嘉宾及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别决议案:
  1、	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和H股配股方案的议案;
  1.1	股票种类及每股面值
  1.2	配股比例及数量
  1.3	配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1.4	配售对象
  1.5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1.6	关于本次配股的授权事宜
  1.7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上述议案须进行逐项表决,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要获得出席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所涉及的配股方案还需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并经香港联合交易所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普通决议案:
  2、	关于A股和H股配股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议案;
  3、	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和H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4、	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5、	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2013年中期资本管理规划的议案;
  6、	关于申请与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信贷资产转让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特别决议案:
  1、	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和H股配股方案的议案;
  1.1	股票种类及每股面值
  1.2	配股比例及数量
  1.3	配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1.4	配售对象
  1.5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1.6	关于本次配股的授权事宜
  1.7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上述议案须进行逐项表决,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要获得出席201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所涉及的配股方案还需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并经香港联合交易所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特别决议案:
  1、	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和H股配股方案的议案;
  1.1	股票种类及每股面值
  1.2	配股比例及数量
  1.3	配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1.4	配售对象
  1.5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1.6	关于本次配股的授权事宜
  1.7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上述议案须进行逐项表决,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要获得出席201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所涉及的配股方案还需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并经香港联合交易所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	现场会议的出席登记方法
  (一)	内资股股东
  1、	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内资股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2、	符合上述条件的内资股自然人股东须持有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	拟亲身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内资股股东应于9月10日(星期五)或之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格式见附件一)连同所需登记文件(授权委托书除外,其递交时间要求见下文)之复印件以专人送递、邮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二)	H股股东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hkexnews.hk)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一栏及本公司网站(http://bank.ecitic.com)中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告及通函。
  (三)	进场登记时间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本于2010年9月30日上午9时15分前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办理进场登记。
  四、	A股股东参加网路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行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本行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时间
  2010年9月30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788  998	中信投票
  (三)投票方法
  1、买卖方向:均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以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以1.01元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1.2,以此类推。对于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公司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中信银行	99	下述全部议案	99.00元
  1	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和H股配股方案的议案	1.00元
  1.1	股票种类及每股面值	1.01元
  1.2	配股比例及数量	1.02元
  1.3	配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1.03元
  1.4	配售对象	1.04元
  1.5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1.05元
  1.6	关于本次配股的授权事宜	1.06元
  1.7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1.07元
  2	关于A股和H股配股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议案	2.00元
  3	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和H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3.00元
  4	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4.00元
  5	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2013年中期资本管理规划的议案	5.00元
  6	关于申请与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信贷资产转让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6.00元
  (四)表决意见
  在"申报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五)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的"中信银行"A股股票的投资者,对审议的议案1《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和H股配股方案的议案》中的议项1"股票种类及每股面值"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其申报流程分别如下: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代表意向
  788 998	中信投票	买入	1.01元	1股	同意
  788 998	中信投票	买入	1.01元	2股	反对
  788 998	中信投票	买入	1.01元	3股	弃权
  (六)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股东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在议案1中,申报价格1.00元代表议案1下的全部7个子项,对议案1中各子项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议案组3的表决申报。
  3、申报价格99.00元代表本次会议全部议案的一揽子申报,对各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一揽子申报。
  4、A股股东仅对本次会议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5、由于网络投票系统的限制,本行将只能对本次会议设置一个网络投票窗口,并且只能向A股股东提供一次网络投票机会。特此提请A股股东注意:所有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在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将视同其在201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上就相关议案作出相同的投票。
  6、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照当日通知进行。
  五、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15层
  邮政编码:100027
  联系人:宋华劼、石传玉
  联系电话:(86 10) 6555 8000
  联系传真:(86 10)6555 0809
  2、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本公司网站(http://bank.ecitic.com)。
  特此公告
  附件一 :股东出席中信银行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回复
  附件二 :中信银行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 中信银行201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日
  附件一
  股东出席中信银行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回复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内资股持股数		股东代码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发言意向及要点:
  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010年     月     日
  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中文或英文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及地址。
  2.本回复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10年9月10日(星期五)以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12层);邮政编码:100027;联系人:宋华劼、石传玉;联系电话:(86 10)65558000;传真:(86 10)6555 0809。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和要点,并简要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附件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股东大会主席进行如下表决或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10年9月30日召开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投票指示:
  序号	特别决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和H股配股方案的议案
  1.1	股票种类及每股面值
  1.2	配股比例及数量
  1.3	配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1.4	配售对象
  1.5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1.6	关于本次配股的授权事宜
  1.7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序号	普通决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2	关于A股和H股配股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议案
  3	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和H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4	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5	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2013年中期资本管理规划的议案
  6	关于申请与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信贷资产转让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中划"√",作出投票指示:(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法人盖章):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至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及其续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中文或英文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及地址。
  2.请填上持股数,如未有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依您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有关。
  3.请填上受托人姓名,如未填上,则大会主席将出任您的代表。股东可委派一名或多名代表出席及投票,委派超过一位代表的股东,其代表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本授权委托书填妥后应于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或其续会举行24小时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15层;邮政编码:100027;联系人:宋华劼、石传玉;联系电话:(86 10) 6555 8000;传真:(86 10)6555 0809。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方为有效。
  附件三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股东大会主席进行如下表决或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10年9月30日召开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A股类别临时股东大会。
  投票指示:
  序号	特别决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和H股配股方案的议案
  1.1	股票种类及每股面值
  1.2	配股比例及数量
  1.3	配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1.4	配售对象
  1.5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1.6	关于本次配股的授权事宜
  1.7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中划"√",作出投票指示:(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法人盖章):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至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及其续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中文或英文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及地址。 
  2.请填上持股数,如未有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依您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有关。 
  3.请填上受托人姓名,如未填上,则大会主席将出任您的代表。股东可委派一名或多名代表出席及投票,委派超过一位代表的股东,其代表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本授权委托书填妥后应于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或其续会举行24小时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15层;邮政编码:100027;联系人:宋华劼、石传玉;联系电话:(86 10) 6555 8000;传真:(86 10)6555 0809。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方为有效。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