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0年4月17日发出会议通知,2010年4月28日在福建武夷山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8人,实际到会监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报告》(含财务决算报告、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和董事会内部控制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09年度报告出具以下审核意见: 1、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鉴于本行为A股和H股上市公司,为同时满足两地监管要求,年度报告在编排顺序上与中国证监会颁发的格式准则略有不同。除此以外,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本行2009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按照监管机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并在年报中披露(详见年报"监事会报告"章节),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出具以下审核意见: 1、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本行章程和本行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季度报告在编排顺序、格式和内容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本行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本行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