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行于2010年11月17日披露了《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其中关于募集资金总额的货币单位有误,应更正为“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1,786,102,406.56元(尚未扣除发行费用)已由保荐机构汇入在本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本行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