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六届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0年5月14日以书面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0年6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传真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 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聘任刘为民先生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 二、 审议公司副总经理郑高升辞职的议案 公司副总经理郑高升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申请。经审议,同意郑高升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