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0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收董事反馈的表决意见11份,实收10份,独立董事王小军因休假未能参加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向广东"9.21" 特大自然灾害信宜紫金银岩锡矿矿区受灾人民捐赠5000万元人民币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对"9.21"特大自然灾害导致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宜紫金)银岩锡矿尾矿库初期坝漫坝决口加重了下游灾情深感痛心和深表歉意!为帮助信宜紫金银岩锡矿矿区下游受灾人民的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践行企业的社会责任,本公司决定向信宜市民政局捐赠人民币5000万元,并授权任一执行董事处理捐赠的具体事宜。 同意票10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信宜紫金作为受灾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作为股东单位,支持信宜紫金采用各种方法(包括处置资产和权益)筹措资金,优先用于灾民理赔。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