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暨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7月4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7月1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 通过《关于变更公司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终止以A股募集资金投资于黑龙江1000万吨/年煤矿、180万吨/年甲醇及60万吨/年烯烃项目及配套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黑龙江煤化工项目")。 同意将黑龙江煤化工项目节余的A股募集资金170.17亿元人民币及公司A股募集资金专户中产生的利息4.22亿元人民币,合计174.39亿元人民币分别用于如下用途: 1、 16.69亿元人民币用于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纳林河二号矿800万吨/年煤矿项目; 2、 44.64亿元人民币用于鄂尔多斯市伊化矿业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母杜柴登矿600万吨/年煤矿项目; 3、 28.06亿元人民币用于山西中煤平朔小回沟煤业有限公司小回沟煤矿300万吨/年煤矿项目; 4、 12.00亿元人民币用于陕西延安禾草沟煤矿有限公司(筹)禾草沟煤矿300万吨/年煤矿项目; 5、 23.62亿元人民币用于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煤机装备产业园建设项目; 6、 21.00亿元人民币用于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年聚乙烯、60万吨/年聚丙烯能源化工综合利用项目; 7、 28.38亿元人民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涉及的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有关本次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具体情况详见另行披露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二、 批准《关于召开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定于2010年9月3日上午9:00在北京歌华开元大酒店二层新闻发布厅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见附件: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9月3日上午9:00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鼓楼外大街19号北京歌华开元大酒店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提案。 根据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时间:2010年9月3日 3、 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鼓楼外大街19号北京歌华开元大酒店 4、 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召开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提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提议内容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否 三、 出席会议对象 1、 截止2010年8月4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 公司H股股东(根据香港有关要求发送通知、公告,不适用本通知); 3、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 公司境内外律师。 四、 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拟出席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须于2010年8月13日或之前办理登记手续。 2、 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 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股东代表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和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办理登记手续。 公司股东可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五、 其它事项 1、 会议方式: 联系人:周东洲、姜群、杨新民、魏清淑 电话:010-82256618、010-82256482、010-82256481、82256151 电子邮件地址:zhoudongz@chinacoal.com 、jiangqun@chinacoal.com、yangxinm@chinacoal.com、 weiqings@chinacoal.com 传真:010-82256479 2、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通知。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七月十四日 附: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投票指示: 提案序号 会议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注: 1、 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 2、 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量 股东代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确认(盖章) 年 月 日 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