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1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10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7月4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7月1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主席都基安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 经出席会议的3名监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通过《关于变更公司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1、 公司本次对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黑龙江1000万吨/年煤矿、180万吨/年甲醇及60万吨/年烯烃及配套工程项目的变更是在充分研究原募投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A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2、 同意对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黑龙江1000万吨/年煤矿、180万吨/年甲醇及60万吨/年烯烃及配套工程项目进行变更,并同意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O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