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10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二次会议。会议收到董事赵宏舟先生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公司董事黄小文先生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本公司其余董事均参加了本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1、批准公司二○一○年上半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2、批准公司二○一○年上半年度财务报告,并授权任何两名董事签署该财务报告(包括文字性的或少许非实体性修改文本)。 3、批准公司二○一○年半年度报告的基本内容,授权董事会秘书进行文字性的或少许非实体性修改。 4、批准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海集装箱运输(香港)有限公司5000万美元贷款向日本三井住友银行上海分行提供反担保。公告另发。 特此公告。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