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84号文核准,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7年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50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该股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7]181号文核准已于2007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的披露,首次公开发行A股时,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持有本公司2,460,468,000股A股股份。中国海油承诺自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A股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联合发布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的要求,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油持有的50,000,000股本公司A股股份已于2009年9月22日划转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划转完成后,中国海油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由2,460,468,000股变为2,410,468,000股。 中国海油在承诺期间严格遵守上述承诺。鉴于上述承诺已于2010年9月28日到期,经本公司与中国海油沟通后确认:中国海油所持2,410,468,000股本公司A股股份将于2010年11月29日起可上市流通。 上述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后,本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一、有限售条件的 A 股合计 2,460,468,000 -2,410,468,000 50,000,000 其中:1.中国海油 2,410,468,000 -2,410,468,000 0 2.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50,000,000 0 50,000,000 二、无限售条件的 A 股合计 500,000,000 2,410,468,000 2,910,468,000 三、境外上市的外资股(H 股) 1,534,852,000 0 1,534,852,000 四、总股本 4,495,320,000 0 4,495,320,000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