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8月19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保德信")12%股权(挂牌编号为G310SH1004790),光大保德信是由本公司和保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该股权转让项目挂牌期满日为9月16日。9月17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了编号为GF10011194-01的《挂牌项目信息反馈函》,反馈信息如下,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上述股权转让挂牌期间办理举牌手续的意向受让人递交的举牌资料进行初步审核,保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基本具备受让资格的唯一意向受让人,意向受让光大保德信12%股权,受让价格为人民币33,000万元。经审核,意向受让人保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具备受让资格。 保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8,700万美元,注册地为美国,主要经营资产管理业务。保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保德信金融集团的下属公司,保德信金融集团是一家注册在美国的综合金融集团公司,为客户提供保险、共同基金、企业年金、资产管理、退休金和与退休相关的服务和管理、房地产中介特许权及安家置业服务等金融产品和服务。 保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让本次股权的资格尚需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 本次股权转让后,按照财政部财会便[2009]14号《关于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部分对子公司投资会计处理的复函》的规定,本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光大保德信净资产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调整后本公司合并报表的净利润不受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持有光大保德信55%的股份,保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光大保德信45%的股份。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八日